我深信著好工作的首要條件是 --- 老闆夠賞識你

工作之於愛情,我明白他已經不愛我了,他拉住我只是因為他需要我。 我拋棄了一切我本來應該要求的福利,一直等到他找到了下一段愛情才離開他,他很快樂,但我必需要獨自療傷。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,他愛他的新歡遠遠勝過於我,他細心呵護她,但他的新歡終究還是跟他閃電分手了! 此時他才想起了我,問我要不要和他複合。 他忘了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嗎? 他對我種種不合理的對待,連旁人都替我打抱不平,造成分手的原因沒有消失,為什麼還要我跟他複合?

今天我收到了試用合格通知,我跟我的B男友正式在一起了,但前男友的一通電話讓我想起了痛徹心肺的情傷,套句徐自摩說的「你以為你鋸齒般拉扯的是什麼?是我肉做的心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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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enchi11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